简一成长视点 | 当青少年说“我失眠了”,也许并不是真的失眠:认识昼夜节律延迟
青少年入睡困难、早上起不来,未必就是失眠。最新研究提示,近九成被贴上“失眠”标签的孩子,其实可能只是昼夜节律延迟撞上了过早的作息。分清机制,才能找对帮助他们的方向。
在门诊或咨询室里,我们常常听到家长这样描述孩子:“他晚上翻来覆去睡不着,早上怎么叫都起不来,白天没精神,是不是失眠了?”这样的担忧非常自然。但作为心理与教育工作者,我们想邀请您先停一停,换一个角度看看:孩子表现出的“失眠”,背后可能藏着另一个更常见、却容易被忽略的原因——昼夜节律延迟。
青春期本来就是睡眠问题的高发阶段,而“失眠”这个标签,有时反而会掩盖真正发生的事情。进入青春期后,人体的生物钟会自然向后推移,也就是更晚想睡、更晚想起。当这种生理变化撞上早早的到校时间和各种社会要求时,青少年就很容易出现入睡困难、早晨困倦、白天功能受损等表现,看起来和失眠一模一样。
Arnesen 等人(2025)在 3867 名挪威高中生中专门研究了这种重叠现象。他们使用 Bergen 失眠量表进行评估,结果发现 34.5% 的学生符合操作性定义的失眠标准。但在这部分青少年中,有 88.4% 的人同时报告了至少一项与昼夜节律延迟相符的特征,比如上学日很难醒来、允许晚睡时能睡得很晚、休息日要到 10 点或更晚才醒,或者因为睡过头而耽误上学。换句话说,一个青少年入睡困难,不能自动被理解为失眠障碍。对很多年轻人来说,更相关的问题可能是:他们的昼夜节律系统本身延迟了,却要面对一个要求他们在生理上很难入睡和醒来的时间表。
青春期的睡眠调节,本来就在“往后挪”
睡眠调节在发育过程中的变化,确实会带来真正的节律后移。Carskadon(2011)把青春期描述为生物、心理和社会因素汇聚在一起,导致睡眠时间短且时机不当的阶段。从青春期开始,昼夜节律时相会逐渐后移;与此同时,稳态睡眠调节的变化可能让青少年在感到足够困倦之前保持更长时间的清醒(Jenni 等,2005)。Crowley 等人(2018)同样强调,这种发育性的延迟会与夜间光照暴露、更大的自主权、社交活动以及固定的清晨任务相互作用。
问题在于,学校的作息通常不会跟着生物钟一起往后推。因此,过早的到校时间已被认定为青少年睡眠不足和昼夜节律紊乱的一个可改变因素(Adolescent Sleep Working Group 等,2014)。
失眠障碍与睡眠-觉醒时相延迟障碍,是两回事
失眠障碍的核心,是在有足够睡眠机会的情况下,仍然持续存在入睡困难或维持睡眠困难,并伴有白天功能受损。CBT-I(失眠认知行为治疗)是失眠公认的一线治疗方法(Riemann 等,2023)。
而睡眠-觉醒时相延迟障碍(DSWPD)从本质上说,是一个“时机”问题。睡眠相对于学校、家庭或工作所要求的时间表向后推移了。当允许个体按照自己偏好的时间睡觉时,睡眠可能会变得容易得多。这种区别在青春期很容易变得模糊。一个青少年被要求 22:30 睡觉时躺几个小时都睡不着,但周末从凌晨 2 点睡到 10:30 却睡得很好,这和另一个人即使允许按自己偏好的时间表睡觉也仍然无法入睡,是两种不同的临床画面。Arnesen 等人(2025)的研究正是围绕这一区别来设计的。
研究发现了什么?
在完成 Bergen 失眠量表的 3867 名青少年中,34.5% 符合该研究操作性定义的失眠标准,而且失眠在女生中比男生更常见。研究者随后考察了四个昼夜节律延迟的指标:上学日难以醒来、能够睡到很晚、休息日 10 点或更晚才醒、因睡过头而耽误上学。在被归类为失眠的青少年中,88.4% 报告了至少一项这样的节律延迟指标,只有 11.6% 一项都没有。大约 15.5% 的人报告了全部四项。
节律延迟组还表现出一种明显后移的模式:更偏向晚睡型、睡眠时相更晚、上学日只睡约 6 小时,但休息日能睡约 8.5 小时,社会时差接近 3 小时。这提示我们,很多在“失眠”筛查中呈阳性的青少年,可能其实是——或者同时也是——一个延迟的生物钟撞上了过早的时间表。
量表不是不好,而是它无法告诉我们“为什么”
Bergen 失眠量表是一个经过验证的测量工具(Pallesen 等,2008)。问题不在于问卷质量差,而在于入睡困难和白天疲惫并不是某一种障碍所特有的。流行病学问卷有助于识别出有临床相关睡眠困难的人,但它们并不总能确定产生这些困难的机制。在青少年身上,昼夜节律延迟可以复制出失眠的多个特征。因此,一个高的失眠评分应该被视为“存在需要进一步评估的睡眠问题”的证据,而不是“失眠障碍”的证明。
临床工作者需要询问:上学日和休息日实际的睡眠时间分别是多少?醒来有多困难?工作日和周末的差异有多大?白天是否嗜睡?是否午睡?以及,当时间表不受限制时,睡眠是否会变得更容易?
“社会时差”:一个很有用的概念
社会时差,指的是个体生物学或偏好的睡眠时相与社会义务所强加的时间表之间的差异。在 Arnesen 等人(2025)的研究中,伴有失眠症状和节律延迟指标的青少年,社会时差接近 3 小时,上学日与休息日的睡眠时长差异也很大。这种模式在临床上很有参考价值:周末大量“补觉”并不能诊断 DSWPD,但它可能提示,当外部约束被移除时,这个青少年是能够获得更正常睡眠的。
晚睡型和失眠也分别与青少年较差的情感和行为功能相关(Li 等,2018)。因此,临床工作者应该考虑,情绪低落、易怒、注意力差或厌学是否与睡眠时相相互作用,而不是把它们当作完全独立的问题来处理。
区分失眠和节律延迟,会改变治疗目标
失眠和昼夜节律延迟之间的区分不是语义上的,它会改变治疗的目标。对于慢性失眠,CBT-I 针对的是条件性唤醒、适应不良的睡眠行为以及对睡眠的无益信念(Riemann 等,2023)。对于 DSWPD,治疗目标是移动昼夜节律时相。常用方法包括精心定时的晨光照射、稳定并逐步提前起床时间、行为日程安排以及时间生物学策略。Gradisar 等人(2011)发现,CBT 结合强光治疗可以改善睡眠-觉醒时相延迟障碍青少年的睡眠时相和白天功能。Saxvig 等人(2014)和 Wilhelmsen-Langeland 等人(2013)的试验也考察了强光和褪黑素相关方法。
时机至关重要。简单建议一个节律延迟的青少年“早点上床睡觉”,可能会让他们在生物学上高度警觉的阶段躺在床上,增加挫败感,却没有解决根本的时机问题。
在叫它“失眠”之前,先问一个简单的问题
这篇论文支持一个简单的原则:在把一个青少年的睡眠问题称为失眠之前,先看看当他们被允许按自己的时间表睡觉时会发生什么。有用的问题包括:如果推迟就寝时间,入睡是否更容易?这个青少年在非上学日是否睡得明显更晚?如果不受限制,他们能否睡够足够的时长?他们的主要功能受损是否集中在早晨?
一份同时记录上学日和休息日的睡眠日记会特别有用,因为平均值可能会掩盖工作日与周末的差异,而这个差异恰恰有助于识别昼夜节律延迟。临床工作者还应记住,节律延迟和失眠可以同时存在。一个年轻人可能一开始是时间表延迟,后来围绕睡眠发展出焦虑、挫败感和条件性觉醒。因此,个案概念化可能需要同时包含这两种机制。
给临床与教育工作者的一点提醒
在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儿科和初级保健中,睡眠主诉常常嵌在焦虑、抑郁、ADHD、厌学或家庭冲突之中。人们很容易把“失眠”当作一个通用症状,然后给出标准的睡眠卫生建议。但这项研究的发现呼吁我们更加精准:描绘一周的睡眠时相,询问当青少年可以自由晚睡时会发生什么,像重视入睡困难一样重视早晨的功能受损,并区分“时间表造成的睡眠不足”和“有足够机会却无法入睡”。
Arnesen 等人(2025)挑战了青少年睡眠照护中一个常见的假设:入睡困难加上白天功能受损,就等于失眠。在他们样本中,超过三分之一的青少年符合问卷的失眠标准,但其中近九成的人同时表现出至少一项与昼夜节律延迟相符的迹象。他们较晚的睡眠时相、明显的工作日-周末差异以及显著的社会时差,都加强了节律解释的可能性。因此,临床问题应该从“这个青少年有失眠症状吗?”转向“是什么机制产生了这些症状?”对某些年轻人来说,CBT-I 可能正是正确的干预;但对另一些人来说,优先事项可能是移动昼夜节律时相,并减少生物性睡眠倾向与社会时间表之间的冲突。
青春期睡眠困难很常见,也经常出现在临床实践中,但它们的成因和治疗常常被误解。在一场基于证据的讲座中,Michael Gradisar 教授将从昼夜节律的视角探讨青少年睡眠问题,同时也会讨论许多年轻人报告的“类失眠”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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